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损失准备金扣除

企业所得税 — 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

根据零散学习记录整理
最后更新:2026-06-27

一、准予税前扣除的损失准备金

扣除比例

金融企业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 = 1% 🔥

计算方法

坏账准备的计算方法一致

适用资产

以下贷款和垫款的损失准备金,准予税前扣除:
项目说明
🏦 贷款含抵押、质押、保证、信用等各类贷款
💳 银行卡透支信用卡等透支业务
📄 贴现票据贴现
🔗 信用垫款各种信用垫款
🌍 国外贷款由金融企业代转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

二、不得提取损失准备金的情形 🔥

核心原则

不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 → ❌ 不得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

具体包括

资产类型说明
📋 委托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
🤝 代理贷款银行只是代理
📜 国债投资无风险
💰 应收股利不是贷款
🏛️ 上交央行准备金法定准备金
✂️ 金融企业剥离的债权和股权已剥离
📄 应收财政贴息财政承担
🏦 央行款项无风险

记忆口诀

"不承担风险,就不能提准备"
🧠 正反面对比:
  • ✅ 承担风险 → 可提损失准备金(贷款/透支/贴现/信用垫款/国外贷款)
  • 不承担风险不可提损失准备金(委托贷款/代理贷款/国债等)
  • 非金融企业

    非金融企业提取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、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→ 不得税前扣除 ❌(另有规定的除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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