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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份公司设立和组织机构

股份公司设立和组织机构

设立方式 🔥🔥

方式规则
发起设立 🏗️发起人认足全部股份
募集设立 🔥发起人认购≥35%,其余向社会募集
🧠 口诀:发起全认,募集三五

股东会

会议类型

类型规则
年会每年一次(上市公司≤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
临时股东会🔥2个月内召开(条件见下)

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

  •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/章程的2/3
  • 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/3
  • 持有10%以上股份股东请求
  • 董事会认为必要 / 监事会提议
  • 职权

    与有限公司股东会相同

    上市公司特别职权 🔥🔥🔥

    事项表决要求
    聘用/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出席会议股东过半数
  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出席会议股东过半数
    股权激励计划出席会议股东过半数
    🔥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总资产30%出席会议股东2/3以上

   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(须股东会审批)🔥🔥🔥

    #情形
    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%后任何担保
    担保总额超总资产30%后任何担保
    一年内担保超总资产30%
    担保对象负债率超70%
   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%
    对股东/实控人及关联方担保
    🧠 口诀:净资产50总资产30,年担保三成负债七;单笔净十要上会,关联担保跑不掉

    审计委员会 🔥🔥🔥

    一般规则

    事项规则
    人数3名以上
    独立性过半数成员不得担任董事以外的职务
    表决经审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通过

    上市公司 🔥🔥

    事项规则
    是否必须设应当设置审计委员会 ✅(强制)
    成员资格不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
   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🔥
    召集人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✅
    🧠 口诀:上市必设审计委,独董过半会计召;非高管的董事当,三人以上过半数

    董事会

    事项规则
    会议频率每年度至少2次
    通知期限提前10天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🔥

    关联董事回避制度 🔥🔥🔥

    事项规则
    出席门槛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✅
    表决规则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✅
    🔥兜底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 → 提交股东会审议 ❗
    🧠 口诀:无关联董事过半出席,过半通过才有效;不足三人上股东会

    临时董事会 🔥

    提议主体董事长接到提议后10天内召集主持 ✅
    ≥10%表决权股东
    ≥1/3董事
    监事会
    🧠 口诀:一成股东三成董,监事会提临时会,十天之内董事长

    监事会 🔥

    事项规则
    人数≥3人
    职工代表必须有,且比例≥1/3 🔥
    主席1人(可设副主席),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
    任期3年一届,连选可连任 ✅
    会议频率 🔥6个月至少召开1次(≠每年2次!)🔥
    表决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 ✅

    🔥🔥 董事会 vs 监事会 会议频率区别

    机构频率特点
    📋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2次可集中在上/下半年
    👀 监事会6个月至少1次 🔥必须间隔≤6个月,不能全堆一起
    🧠 区别: 董事会2次/年可扎堆,监事会每6个月必须分散开

    会议召集链 🔥

    监事会主席 → 副主席 → 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
    🧠 口诀:主席副主都不行,过半监事推一人
    💡 跟董事会召集链完全一样(董事长→副董事长→过半数董事推举)

    对比:召集链三兄弟

    机构召集链
    股东会董事长→副董事长→过半数董事推举→监事会→≥10%股东
    董事会董事长→副董事长→过半数董事推举
    监事会主席→副主席→过半数监事推举

    公司决议的效力 🔥🔥🔥

    类型原因期限/后果
    ①不成立 🔥未开会/未表决/表决不合规/决议未通过视为未作出决议
    ②无效 🔥🔥内容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自始无效
    ③可撤销 🔥🔥①程序违法/违章 ②表决违法/违章 ③内容违反章程决议作出后60日内起诉撤销 🔥

    决议不成立的情形

    1. ❌ 未开会

    2. ❌ 虽开会但未表决

    3. ❌ 表决不合规(表决权数不足等)

    4. ❌ 决议未通过

    决议无效 🔥🔥

    决议内容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自始无效

    决议可撤销 🔥🔥🔥

    可撤销情形说明
    ①召集程序违法/违章如未按规定通知
    ②表决方式违法/违章如应回避未回避
    ③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注意:是违反章程,不是法律 ❗
    事项规则
    ⏰ 起诉期限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 🔥🔥
    🔥未被通知的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 🔥
    除斥期间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→撤销权消灭 🔥🔥
    ⚠️ 例外轻微瑕疵+对决议无实质影响 → 不可撤销 ✅

    🔥 两种60天起算点

    情形60天起算点绝对上限
    一般股东决议作出之日
    🔥未被通知的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决议作出后1年 🛑

    🔥🔥🔥 无效 vs 可撤销 对比

    对比项无效可撤销
    原因内容违反法律/行政法规①程序违法/违章 ②表决违法/违章 ③内容违反章程
    后果自始无效起诉撤销(60日内)
    谁可主张任何人股东
    可否补正❌ 不能✅ 轻微瑕疵可不撤销

    募集设立 — 成立大会 🔥

    事项规则
    召开时限股款缴足后30日内
    出席门槛持表决权过半数的认股人出席
    流程:认股人缴足股款→30日内召开成立大会(过半数出席)→选董事会监事会→申请设立登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