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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重大变更

公司重大变更

第九单元

公司合并 🔥🔥

简易合并(可不经股东会)🔥🔥

情形规则
①持股≥90%的子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要股东会决议 ✅(但应通知其他股东)
②合并价款≤净资产10%不经股东会决议 ✅(章程另有规定除外)
③决议机构上述两种情形→董事会决议即可 ✅
🧠 口诀:九成控股并小子,一成净资产并小单,董事决议就够用

公司分立 🔥🔥

两种类型 🔥

类型变化特殊规定
新设分立 ✂️甲公司→乙+丙,甲消灭不需解散清算程序 🔥
派生分立 ✂️甲公司→甲+乙,甲资本减少不需法定减资程序 🔥
🧠 口诀:新设消灭不清算,派生减资不走程序

一般规则

📬 通知债权人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
📰 公告30日内公告
🔥债务承担分立前的债务 → 分立后的公司连带责任
🧠 口诀:分立十通三十告,债务连带跑不掉

公司减资 🔥🔥

一般规则

义务方时限内容
🏛️ 公司通知决议后10日通知债权人
🏛️ 公司公告决议后30日报纸或公示系统
👤 已通知债权人接到通知起30日可要求清偿或担保
👤 未通知债权人公告起45日可要求清偿或担保
🧠 口诀:减资跟合并一样,十通三公三五四五

🔥 减资弥补亏损(特殊规则)🔥🔥

事项规则
通知债权人不需要通知(净资产未减少)
利润分配限制 🔥减资后,法定+任意公积金累计<注册资本50%不得分配利润
🧠 口诀:补亏减资不通告,公积金五成前不分钱
💡 逻辑:减资补亏损只是账务调整(公积金转注册资本),公司实际资产没变,所以债权人不受影响,不需要通知
🏛️ 公司通知决议后10日通知债权人
🏛️ 公司公告决议后30日报纸或公示系统
👤 已通知债权人接到通知起30日可要求清偿或担保
👤 未通知债权人公告起45日可要求清偿或担保
🧠 口诀:减资跟合并一样,十通三公三五四五

📊 合并 vs 分立 vs 减资 三合一对比 🔥🔥🔥

项目🔗 合并✂️ 分立📉 减资
通知10日10日10日
公告30日30日30日
已通知债权人接到起30日接到起30日
未通知债权人公告起45日公告起45日
债权人可要求清偿/担保?可以不可以🔥可以

🔥 合并 vs 分立 对比

项目合并分立
通知10日10日
公告30日30日
🔥债务处理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分立后公司连带责任
债权人保护✅ 有(可要求担保/清偿)(不得要求担保/清偿 🔥)

公司义务

事项时限
📬 通知债权人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
📰 公告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公告(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)

债权人权利 🔥🔥

情形期限权利
✅ 接到通知的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
❌ 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公告之日起45日内 🔥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
🧠 口诀:公司通知十日内,三十天内要公告;接到通知三十天,未接公告四十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