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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

经济法 —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

根据学习记录整理
最后更新:2026-07-10

一、特征

规则说明
法院不主动干预当事人不申请,法院不管
撤销后 → 自始无效一经撤销,视为自行为开始就无效

二、四种可撤销情形 🔥

序号情形
重大误解
显失公平
胁迫
欺诈
🧠 "大误显失胁和欺,法院不主动,撤了自始无。"

三、与无效的对比

无效可撤销
法院是否主动✅ 主动❌ 不主动
效力自始无效撤销前有效,撤销后自始无效
时间限制有除斥期间

四、撤销权消灭时间 🔥

情形期限起算
重大误解90日知道撤销事由之日
其他(显失公平/胁迫/欺诈)1年知道撤销事由之日
兜底5年行为发生之日
以上均为除斥期间——固定不变,不适用中止、中断或延长。
🧠 "大误九旬,其他一年,兜底五年——都是除斥期间。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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