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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用地使用权

经济法 — 建设用地使用权

根据学习记录整理
最后更新:2026-07-10

一、取得方式 🔥

用途取得方式
商业开发❌ 不得以划拨方式取得
公共利益(政府/军事/公益等)✅ 可以划拨
🧠 "商业开发不能划,只能出让。"

二、出让最高年限 🔥

用途最高年限
🏠 居住用地70年
🏭 工业用地50年
🏫 教育/科技/文化/卫生/体育50年
🏬 商业/旅游/娱乐40年
📦 综合或其他50年
🧠 "住七工五教文体五,商旅娱四,综合五。"

三、转让条件 🔥

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,转让房地产须满足:

条件要求
已支付全部出让金 + 取得使用权证书
完成开发投资总额 ≥ 25%
房屋已建成 → 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
🧠 "全款付+证到手,投资过四分之一,建成还要房本。"

四、农用地转用审批 🔥

情形审批机关
永久基本农田 → 建设用地国务院
规划范围内,非基本农田 → 建设用地市、县政府
规划范围外,非基本农田 → 建设用地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省级政府
🧠 "基本农田国批,规划内非基市县批,规划外非基国省批。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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