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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法律制度-汇总

证券法律制度(按学习顺序汇总)(按学习顺序汇总)

知识点按讲解顺序整合 · 更新:2026-08-11

📌 证券法律制度


tags: [经济法, 证券法律制度]

chapter: 证券法律制度

created: 2026-07-19


第七章

证券承销 🔥

超额配售选择权(绿鞋机制)🔥🔥

事项规则
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
决定主体发行人+主承销商在发行方案中采用
🔥数量上限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数量的15%
🧠 口诀:绿鞋选择权,多卖15%

证券承销 🔥

事项规则
方式代销包销
承销期最长不得超过90天
🔥发行失败(代销)代销期满,出售未达拟公开发行数量70% → 发行失败
🧠 口诀:代销包销不超九十天,代销七成不到就失败

📌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


tags: [经济法, 证券法律制度, 上市公司, 证券发行]

chapter: 证券法律制度

created: 2026-07-19


证券法律制度 — 第三单元

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🔥

积极条件

条件内容
📋 审计报告3年财务报告均被出具无保留意见
💰 财务性投资除金融类企业外,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🔥

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(定向增发) 🔥🔥

事项规则
发行对象每次不超过35名 🔥
🔥发行价格≥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%
🧠 口诀:定向增发不过三十五,价格打八折看二十天均价

股东会表决 🔥🔥

事项规则
通过比例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/3以上
关联股东应当回避 🔥
🔥引入战略投资者应当就每名战略投资者单独表决
🧠 口诀:定向增发三三过,关联回避独表决;战略投资者一个一个来

消极条件(不得发行)🔥🔥

序号主体情形时间
1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前次募资用途未纠正
2🔥上市公司财报编制/披露不符合规定1年
财报被出具否定/无法表示意见1年
财报保留意见且重大影响未消除 ⚠️重大资产重组除外1年
3董事、高管证监会行政处罚3年
受交易所公开谴责1年
🧠 口诀:募资未纠财报乱,否定保留未消除;董监处罚三年一年,定向也逃不掉

定价基准日 🔥

可选基准日说明
①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
② 股东会决议公告日三选一 ✅
发行期首日

承销方式 🔥

情形方式
一般定向增发证券公司承销 + 代销方式 ✅
🔥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上市公司可自行销售
🧠 口诀:定向代销券商承,全部定好自己卖 💨

简易程序(320政策)🔥🔥🔥

事项规则
授权主体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
发行方式特定对象发行股票
💰融资金额 🔥3亿元 ≤ 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%
授权生效下一年股东会召开日生效 ✅
🧠 口诀:320政策——三亿加两成,董事就能定 💨

锁定期 🔥🔥🔥

类型适用对象锁定期
🔥18个月①控股股东/实控人及其关联人
②取得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
境内外战略投资者
发行结束起18个月
6个月上述三种以外的一般对象
(定价基准日须为发行期首日
发行结束起6个月
🧠 口诀:控股实控战略客,十八个月锁着走;一般对象六个月,定价基准期首日

主板增发4条件 🔥

序号条件
1最近3个会计年度盈利 ✅
2🔥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≥6%
3发行价≥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前1个交易日股票均价
4最近3年财务报告无保留意见

创业板/科创板

对比项主板创业板/科创板
①近3年盈利要求不要求 🔥
②ROE≥6%要求不要求 🔥
③发行价≥均价要求要求
④无保留意见审计要求要求
🧠 口诀:主板增发四年件,盈利roe六加发行价;创科只要后两条,价格审计不能少

配股特别要求 🔥🔥

主板配股5条件 🔥

序号条件
1最近3个会计年度盈利 ✅
2拟配售数量 ≤ 配售前股本总额的50%
3控股股东应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数量
4应当采用代销方式 ❌ 不能包销
5最近3年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
事项规则
🔥配股失败原股东认购<70% → 配股不成功,资金返还

创业板/科创板 🔥

对比项主板创业板/科创板
①近3年盈利要求不要求 🔥
②配售≤50%
③控股股东公开承诺
④代销方式
⑤无保留意见审计
🧠 口诀:主板配股五年件,创科少了个盈利;其他全都一样样

🔥 主板配股/增发额外条件

条件配股增发
盈利要求✅ 最近3个会计年度盈利✅ 最近3个会计年度盈利
🔥净资产收益率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≥6%
净利润计算扣非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 🔥

消极条件(不得发行)🔥🔥

序号主体情形时间要求
1上市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
2🔥董事、高管证监会行政处罚3年
3🔥董事、高管受交易所公开谴责1年
4董事、高管因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正在
5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、实控人未履行向投资者的公开承诺1年
6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、实控人贪污贿赂、侵占财产3年
🧠 口诀: 募资用途不能改,董监处罚三年一年,立案调查也不行;承诺不兑一年禁,贪腐侵占三年封
🧠 总口诀:三年无保留,无大额投资;主板配股三年赚,增发还要roe六;消极六条记清楚,否则发行别想走

📌 公司债券


tags: [经济法, 证券法律制度, 公司债券]

chapter: 证券法律制度

created: 2026-07-19


证券法律制度 — 第五单元

公开发行公司债券

交易场所 🔥

事项规则
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(=必须✅)在证券交易所交易 🔥

可转换公司债券(可转债) 🔥🔥

发行条件

条件规则
一般条件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 ≥ 债券1年利息 ✅
🔥主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①近3年盈利 ②近3年加权平均ROE≥6% ③净利润扣非前后孰低
🧠 口诀:可转债条件=公司债券+增发条件 — 三年利润够息,主板还要roe六

转股价格 🔥🔥🔥

发行方式基准日价格底线修正限制
🏛️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说明书公告日≥前20日均价 ≥前1日均价🔥不得向上修正(不能调高)
🎯 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邀请书发出日≥前20日均价 ≥前1日均价🔥不得向下修正(不能调低)

🔥🔥 对比记忆

对比项公开发行定向发行
基准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认购邀请书发出日
价格底线20日均价 1日均价20日均价 1日均价
❌ 修正限制不得向上(防公司坑人)不得向下(防便宜转股)
🧠 口诀:公开不能往上调,定向不能往下调;一个防公司,一个防稀释

转股期限 🔥🔥

事项规则
转股起始日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 🔥
选择权债券持有人可选择转股或不转股 ✅
成为股东时间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✅

🔥 定向发行转股锁定期

发行方式锁定期
🎯 向特定对象发行转换的股票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🔥
🧠 口诀:定向可转债,转了也得锁十八月

利率确定 🔥

发行方式利率确定方式
🏛️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上市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✅
🎯 向特定对象发行竞价方式确定利率和发行对象 🔥
🧠 口诀:公开协商定利率,定向竞价定对象

🔗 跨章联系

可转债主板条件跟增发一样:三年盈利+ROE≥6%+扣非孰低

弥补亏损
非生产性支出(如发工资、还旧债等)
🧠 口诀:发债的钱不能补亏,也不能乱花非生产

公开发行公司债券

一般条件 🔥

序号条件
1🔥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 ≥ 公司债券1年利息 ✅
2(待补充)
3(待补充)
4(待补充)
🔗 跨章联系:这个条件跟优先股一样 —— 三年利润够一年息😄

向普通投资者发行标准 🔥🔥🔥

符合以下4项标准的,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均可认购

序号标准关键数字
1最近3年无债务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
2🔥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 ≥ 债券1年利息的1.5倍1.5倍
3🔥最近一期末净资产 ≥ 250亿元250亿
4🔥最近36个月内累计公开发行债券≥3期,规模≥100亿元3期+100亿
🧠 口诀:三年无违约,利润一点五倍;净资产二百五,三期一百亿

注册与发行 🔥

事项规则
发行方式一次注册、分期发行
注册有效期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2年内有效 🔥
募集说明书有效期自最后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🔥
🧠 口诀:注册两年有效期,募集说明书只有半年
💡 注意区分:注册有效期2年 vs 募集说明书有效期6个月,两个不一样!

🔥 认购对象区分

是否满足4项标准可认购对象
满足专业投资者 + 普通投资者 ✅
未满足仅限专业投资者 🔥
也就是说:达不到那4个硬指标 → 普通投资者不能买,只能专业投资者玩 😄

📌 优先股


tags: [经济法, 证券法律制度, 优先股]

chapter: 证券法律制度

created: 2026-07-19


证券法律制度 — 第四单元

发行主体 🔥

主体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向特定对象发行
🏛️ 上市公司
🏢 非上市公众公司不能
其他公司
事项规则
发行对象上限每次≤200人
🧠 口诀:上市公众才能发,非上市公众只能定向;每次不超过二百人

票面金额与发行价格 🔥

事项规则
票面金额100元
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(≥100元)🔥
🧠 口诀:优先股一百块,发行不能折价卖

发行数量 🔥🔥

限制上限
优先股数量≤ 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%
筹资金额≤ 发行前净资产的50%
🧠 口诀:优先不过普通半,筹资不过净资产半,两个五十记心间

优先股股东表决权 🔥🔥

表决权恢复 🔥

触发条件后果
累计3个会计年度或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股息✅ 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,每股享有表决权
🧠 口诀:三年累计两年连,不给股息就翻脸 🗳️

表决权限制 🔥

优先股股东一般不出席股东会,所持股份没有表决权

序号例外情形(有表决权 ✅)
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
2一次或累计减少注册资本超过10% 🔥
3公司合并、分立、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
4发行优先股
🧠 口诀:一般没表决,四种情况有——修章减资过一成,合并分立发行优

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(特殊规定)🔥🔥

特殊规定内容
盈利要求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
优先配售可向原股东优先配售

章程必备条款(4条)🔥🔥

序号规定
1采取固定股息率
2有可分配税后利润 → 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
3未足额派发 → 差额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 🔥
4按约定股息率分配后 → 不再同普通股股东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🔥
🧠 口诀: 连续三年赚,原股东优先配;固定股息必须分,累积到明年;分了之后不参与,优先就这点好处

交易与转让 🔥🔥

事项规则
限售期不设限售期
转让对象仅限合格投资者 🔥

交易/转让场所

发行方式主体场所
🏛️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
🎯 向特定对象发行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转让
🎯 向特定对象发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转让 ✅
🧠 口诀:优先股不限售,合格投资者才能接;公开上市定向转,非上市公众走股转

发行条件 🔥🔥

条件规则
💰 盈利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≥ 优先股1年股息 🔥

审计报告要求

发行方式要求
🏛️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年财报:标准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
🎯 向特定对象发行1年财报若为非标准意见→所涉事项无重大不利影响或已消除
🧠 口诀:三年利润够一年息;公开三年标准或强调,定向一年无碍或已消

发行定价 🔥🔥

发行方式定价方式
🏛️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市场询价或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✅
🎯 向特定对象发行票面股息率 ≤ 最近2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🔥🔥
🧠 口诀:公开询价定,定向股息不超roe两年均

📌 上市公司收购


tags: [经济法, 证券法律制度, 上市公司收购]

chapter: 证券法律制度

created: 2026-07-19


证券法律制度 — 第六单元

股东/实控人主动告知义务 🔥🔥

股东、实控人发生以下事件,应当主动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并配合披露:

序号情形
1持有5%以上股东/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较大变化;实控人控制企业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情况较大变化
2🔥5%以上股份被质押、冻结、司法拍卖、托管、设定信托、限制表决权,或强制过户风险
3拟进行重大资产或业务重组
🧠 口诀:持股变化同业变,冻结质押强制过,重大重组主动说

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🔥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视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:

序号情形
1持股超过50% 🔥
2表决权超过30% 🔥
3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超过半数成员选任
4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
🧠 口诀:持股过半表决过三成,董事过半决议有影响

免于发出要约 🔥🔥🔥

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(2种)🔥

序号情形实质
1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,实控人未变左手倒右手 🔄
2🔥上市公司严重财务困难→收购人挽救重组方案→股东会批准→承诺3年不转让救公司+锁3年 🔒
🧠 口诀: 左手倒右手不用约,救公司锁三年也不用约

免于发出要约(全部情形)🔥🔥

序号情形条件
同一控制下转让实控人未变(左手倒右手)
挽救财务困难重组+股东会批准+承诺3年不转让
国资划转政府/国资委批准
公司回购导致被动超不是自己主动买的
股东会批准+锁3年非关联股东同意+承诺3年不转让
缓慢增持 🐢每12个月≤2%,累计≤20%,锁6个月
已超50%后继续增持已绝对控股
金融机构超30%无意控无实际控制意图+承诺向非关联方转让
⑨🔥因继承被动获得
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表决权在协议期间未转移
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依法恢复导致
🧠 口诀: 以上全是被动或无意,核心看实控人变没变、主动还是被动;被动超标基本都免约

间接收购 🔥🔥

事项规则
触发条件通过投资关系等间接持股超30%
后果应当发出全面要约 🔥
无法要约时30日内减持至30%或以下
公告自减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
🧠 口诀:间接收购超三成,全面要约跑不掉;三十天内减不到,减完两个工作日公告

协议收购 🔥🔥

过户公告 🔥

事项规则
超期未过户报告书公告后30日内未完成过户→立即公告说明理由
持续披露未完成过户期间→每隔30日公告进展 ✅
🧠 口诀:三十天没过户,立即公告说原因;以后每三十天,继续报进展

特殊限制

事项规则
🔥董事会改选收购人不得通过控股股东提议改选;确需改选,来自收购人的董事≤董事会1/3
担保禁止被收购公司不得为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
📋控股股东调查义务控股股东应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、诚信情况、收购意图进行调查,并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
🧠 口诀:协议收购董事不过三一,不得担保要调查诚信意图

管理层收购(MBO) 🔥🔥

独董要求

情形独董比例
🏛️ 一般上市公司≥1/3
💼 管理层收购≥1/2 🔥

审批流程

① 资产评估报告
    ↓  全体独董2/3以上同意 🔥
② 独董批准
    ↓  非关联董事决议
③ 董事会决议
    ↓  出席非关联股东过半数
④ 股东会批准 ✅
🧠 口诀:一般独董三一,管理层收购要过半;评估→独董三二→非关联董事→非关联股东过半

退市整理期与股转系统 🔥🔥

退市类型进入退市整理期?冠以"退市"标识?进入股转系统?
🏃 主动退市不进入不冠以不一定
💀 强制退市进入冠以"退市" 🔥应当进入
🔥 进入整理期的股票简称前冠以"退市"标识
🧠 口诀:主动退市自由身,不冠标识不进三板;强制退市乖乖走,冠上退市进三板

要约收购规则 🔥🔥🔥

预受规则 🔥🔥

事项规则
预受性质不构成承诺 ✅(还没成交)
撤回限制 🔥届满前3个交易日不得撤回接受 ❌
每日披露收购人每日在交易所网站公告已预受数量
🔥违规后果不如约支付/购买 → 3年内不得收购上市公司
🧠 口诀:预受不算承诺,最后三天不能撤;每日公告量,违约三年不能收

基本规定

事项规则
预定收购比例≥5% 🔥
收购期限≥30天 ≤60天
撤销承诺期限内不得撤销
🔥变更限制届满前15天内不得变更(竞争要约除外)
🧠 口诀:收购至少五个点,三十到六十天;承诺不能撤,前十五天不能改

要约收购 🔥🔥🔥

场内交易 → 30%门槛 🔥

情形规则
触发条件持股达30%后继续增持 ✅
收购方式必须采用要约方式
可选类型全面要约部分要约
🧠 口诀:场内三十要约到,全面部分随你挑

协议收购 🔥🔥🔥

情形规则
①踩刹车(=30%)要继续→全面或部分要约
②超30% 🔥协议收购直接超30%→超出的部分应改为要约方式

超30%后的处理 🔥🔥

协议收购超过30%
    ↓
符合豁免情形? ──✅ 免于发出要约
    │
    ❌ 不符合
    ↓
30日内减持到30%或以下 ← 做到了就没事
    ↓ 做不到
必须发出全面要约 🔥🔥
事项规则
减持期限30日内减持到30%或以下
否则必须发出全面要约
🧠 口诀:超了三成三十天减,减不到就全要约;符合豁免不用愁

权益变动披露 🔥🔥

报告书类型 🔥🔥

#### 简式报告书内容 ✅

序号内容
1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姓名、住所(法人:名称、注册地、法定代表人)
2🔥持股目的 — 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?
3上市公司名称,股票种类、数量、比例
4增持股份的时间、方式及资金来源
🧠 口诀:谁买了、为啥买、还要买吗、啥时买、什么价

#### 详式报告书(额外内容)🔥🔥

序号额外内容时间范围
1控股股东、实控人及其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
2取得股份的价格、所需资金额支付安排
3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持续关联交易
4对上市公司资产、业务、人员、组织、章程调整的后续计划未来12个月
5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24个月 🔥
🧠 口诀:简式内容全都要,再加股权结构图、资金安排同业竞、未来计划前两年交易
持股比例身份报告书类型
5%≤持股<20%第一大股东或实控人详式 🔥
不是第一大股东或实控人简式
20%≤持股≤30% 🔥无论是否第一大股东必须详式 🔥
🧠 口诀:5到20看身份,第一详其他简;20到30必须详

初始披露 — 5%门槛

持股比例义务时限
达到5% 🔥①向证监会、交易所书面报告
通知上市公司
公告
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
🔥静止期事实发生之日起 → 公告日期间 停止买卖期间内不得交易
🧠 口诀:买股到五趴,三天内报告公告通知到;报告到公告期间,一股都不能动

持续披露 — 每增减1% 🔥🔥

事项规则
触发达5%后,每增减1%
义务次日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
不用做不需要暂停买卖 ✅ 可继续交易
不需要向证监会/交易所书面报告
🧠 口诀:动一个点,次日公告就行,该买买该卖卖

持续披露 — 每增减5% 🔥🔥🔥

事项规则
触发达5%后,每增减5%
静止期事实发生之日起→公告后3日不得买卖
🔥违规后果违规买入的股份 → 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
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
🧠 口诀:五五二十五,每动五个点都要停;违规买入三十六个月没表决权

🔥 三个披露层级对比

触发比例报告证监会/交易所通知上市公司+公告暂停买卖
5%需要需要暂停
±1%不需要次日通知不暂停
±5%需要需要暂停至公告后3日 🔥

场内收购 — 5%门槛

| 达到5% 🔥 | ①向证监会、交易所书面报告
通知上市公司
公告 | 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

持股比例义务时限
🔥静止期事实发生之日起 → 公告日期间 停止买卖该股票 ❌期间内不得交易
🧠 口诀:买股到五趴,三天内报告公告通知到;报告到公告期间,一股都不能动

一致行动人 🔥

核心逻辑

几个人合计持股算成一个人,防止拉帮结派绕开披露和要约线 ✅

主要情形(5类)

#情形一句话
控股关系你控我/我控你/同一人控我俩
董监高交叉任职我的人在你公司当董监高
提供融资(银行除外)我借钱给你买股票
④🔥亲属关系夫妻/父母/子女/兄弟默认一致
合伙合作联营有共同经济利益关系

❌ 不算一致行动人的情形

情形原因
银行正常贷款融资例外 ✅
普通朋友/同事关系无关联关系 ✅(无其他安排)
考试就考两条:
  • 亲属默认一致(除非有证据反证)
  • 银行除外(正常贷款不算)

  • 📌 强制信息披露制度


    tags: [经济法, 证券法律制度, 信息披露]

    chapter: 证券法律制度

    created: 2026-07-19


    证券法律制度 — 第八单元

    信息的分类 🔥

    类型别称含义举例
    🟢 客观信息硬信息已发生的事实财报数据、合同签署、股权变更
    🟡 主观信息软信息对未来预测/判断盈利预测、前景展望、风险提示

    ⚠️ 注意

    软信息 ≠ 预测性信息
    预测性信息是软信息的一种,但软信息还包括其他主观判断内容(如管理层分析等)。
    适用安全港规则的是预测性信息,不是所有软信息都适用 😄

    公司债券重大事件(常考)🔥🔥🔥

    序号重大事件门槛
    1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
   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
    3重大资产抵押、质押、出售、转让、报废
    4未能清偿到期债务
    5🔥新增借款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%
    6🔥放弃债权资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%
    7🔥公司发生重大损失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%
    8公司分配股利
    9减资、合并、分立、解散、申请破产

    ⚠️ 注意

    增资不是重大事件 ❌ 增资→资本增加→偿债能力增强→对债券持有人是好事,不需要披露
    减资分配股利(减少公司资产)→可能影响偿债能力→需要披露
    🧠 口诀:增资不算大事,减资分股利都要说;借债担保超两成,弃权损失超一成

    保存期限 🔥

    机构保存内容期限
    🏢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、存管、结算相关文件资料≥20年
    🧠 口诀:证券登记结算,文件保存二十年

    🔥 信息披露期限总表

    披露事项时限备注
    重大事件临时披露2个交易日"及时"=交易日
    权益变动达5%(报告+通知+公告)3日内期间不得买卖
    每增减5% 静止期事实起→公告后3日不得买卖
    每增减1%(通知+公告)次日不暂停、不报告 ✅
    间接收购减持公告减持之日起2个工作日
    协议收购超期未过户公告30日内之后每30日公告进展

    重大事件披露时点

    触发时点

    情形起算
    ①董事会形成决议决议日
    ②有关各方签署意向书或协议签署日
    ③董高知悉或应当知悉知悉日

    ⏰ 披露时限

    "及时" = 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 🔥

    🔥 提前披露的情形(时点前出现以下任一情况)

    序号情形
    1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
    2已经泄露或市场出现传闻
    3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
    🧠 口诀:重大事件两个交易日,出现泄露异动提前说

    临时报告 — 重大事件(常考)🔥🔥

    序号重大事件
    1公司董事1/3以上监事经理发生变动 🔥
    2董事长经理无法履行职责
    35%以上股东或实控人持股/控制情况较大变化
    ⚠️ 监事是1/3以上才触发,董事任何变动都触发,经理变动也触发——别搞混🔥

    董高对定期报告的责任 🔥🔥

    事项规则
    无法保证真实性/准确性/完整性或有异议应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
   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如不披露→董高可直接申请披露
    ⚠️审慎原则 🔥发表意见应遵循审慎原则
    不免责 🔥🔥责任不因发表意见而当然免除
    🧠 口诀:有异议说理由,公司不披露自己披露;但说了也不一定免责,审慎原则不能丢

    定期报告 🔥

    审批流程 🔥

    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 → 全体过半数通过 ✅
        ↓ 董事会秘书送达
    董事审阅
        ↓ 董事长召集主持
    董事会会议审议 ✅
        ↓ 董事会秘书组织
    对外披露
    角色职责
    🧾 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,全体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🔥
    📋 董事会秘书①送达董事审阅 ②组织披露工作
    👑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
    🧠 口诀:审计过半提交董,董秘送达又披露,董事长召集主持审议

    报告类型

    📄 年报(年度报告)强制披露
    📄 中报(半年度报告)强制披露
    📄 季报(季度报告)不强制 🔥
    🧠 口诀:年报中报必须报,季报不是强制要

    强制 vs 自愿披露 🔥

    内容性质
    📋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强制披露(年报/中报必备)✅
    📊 盈利预测自愿披露 ❌(不是强制的)
    🔄 盈利预测在重大资产重组中也属于自愿披露,不强制 ❌
    🧠 口诀:管理层讨论必须写,盈利预测自愿说;重大重组也不强制预测

    安全港规则 🔥

    内容适用安全港?
    📊 盈利预测等预测性信息适用(合理假设+充分警示→不构成虚假陈述)
    📝 其他自愿披露的信息不适用(一旦披露=等同强制披露标准 🔥)

    ⚠️ 注意

    自愿披露 ≠ 安全港保护
  • 预测性信息有安全港 → 预测不准但已做警示的,不构成虚假陈述
  • 其他自愿披露的信息没有专门的安全港 → 披露了就必须准确,否则可能构成虚假陈述 😄

  • 📌 虚假陈述


    tags: [经济法, 证券法律制度, 虚假陈述]

    chapter: 证券法律制度

    created: 2026-07-19


    证券法律制度 — 第十单元

    🔥🔥 虚假陈述民事赔偿 — 董高免责条件

    董高想以"声明无法保证真实性/准确性/完整性"为由免责,须同时满足:

    序号条件
    1公布文件时书面发表附具体理由的异议意见,并依法披露
    2内部审议时未投赞成票(即反对或弃权均可)🔥
    ⚠️ 未投赞成票 = 反对票 弃权票,两个都行 ❗
    这与行政责任(必须反对票)不同——民事责任门槛更低,弃权也行

    🔥🔥 免责条件对比总表

    责任类型 vs 免责条件

    责任类型法律依据免责条件投票要求
    🏢 对内(赔公司)公司法表达异议即可❌ 不要求投票
    🏛️ 对外(行政处罚)证券法投反对票+记录+已尽监督义务必须反对 🔥
    🏛️ 对外(民事赔偿)证券法书面附理由异议+依法披露+未投赞成票反对或弃权均可 ✅

    🔥🔥🔥 三种情形投票要求对比

    情形反对票弃权票仅口头异议
    对内免责(赔公司)
    行政免责(不受处罚)必须不行
    民事免责(不赔投资者)可行❌(须书面+披露)
    🧠 口诀:对内最宽松,出声就行;行政最严必须反对;民事居中书面不赞成

    📊 投票要求总总结:什么情况投什么票才能免责 🔥🔥🔥

    🅰️ 必须投反对票才行的(弃权不行 ❌)

    序号规定来源情形适用场景
    1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 🔥当事人对信息披露违法事项提异议+记入会议记录+投反对票虚假陈述行政责任(不受证监会处罚)
    2同上仅表达异议但表决时弃权→❌不构成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同上

    🅱️ 反对或弃权都行的 ✅

    序号规定来源情形附加条件
    1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规定 🔥董高以"无法保证"为由主张免责书面+附具体理由+依法披露
    2同上主张无过错的须内部审议时未投赞成票(反对或弃权均可)

    🅲 仅表达异议即可(不要求投票)✅✅

    序号规定来源情形
    1公司法 🔥董事会决议造成公司损失→董事赔偿责任(股东派生诉讼)

    🅳 投了赞成票又反悔的→不能免责 ❌❌

    序号规定来源情形后果
    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🔥审计委员会审核时投赞成票,披露时又说不能保证警告+罚款,严重→市场禁入

    🧠 按法规来源速查

    法规适用情形免责门槛
    📜 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虚假陈述行政责任必须反对票
    📜 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规定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未投赞成票(反对或弃权)
    📜 公司法对内赔偿公司责任表达异议即可
    📜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违规责任❌ 审计委赞成了不能反悔

    🧠 一条龙口诀

    对内赔公司→出声就行
    对外行政处罚→必须反对 🔥
    对外民事赔偿→书面不赞成(反对或弃权都行)
    投了赞成又想甩锅→不行还挨罚
    行为后果
    审计委员会审核时投赞成票
    但定期报告披露时又声称无法保证真实性/准确性/完整性或有异议前后矛盾
    → 证监会可警告+罚款;情节严重的→市场禁入 🔥
    🧠 口诀:审计会上投了赞成,转头就说不能保真——前后矛盾要挨罚,严重禁入市场门

    不得单独作为不予处罚情形 🔥🔥

    以下理由不能单独作为免除处罚的依据(不能甩锅):

    序号不能用的理由
    1不直接从事经营管理
    2能力不足,无相关职业背景
    3任期时间短,不了解情况
    4相信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出具的意见和报告
    5受股东/实控人控制或其他外部干预

    🔥 特别补充

    发行人的董监高单纯在信息披露文件中声称"无法保证真实性/准确性/完整性"不构成主观上没有过错的理由 ❌
    即:光说"我不保证"不能免责 — 跟定期报告那节说的审慎原则+不免责是一致的 🔥
    🧠 口诀:不经营、能力差、任期短、信专家、被控制、说我不保——这些借口都没用

    虚假陈述实施日 🔥🔥

    情形实施日认定
    📄 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日为实施日
    🎤 业绩说明会/新闻采访等方式该内容在全国性影响媒体首次公布之日
    ⏰ 收市后发布其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实施日 ✅
    🔄 未及时披露更正/确认信息(构成误导性陈述)应当披露期限届满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实施日
    🧠 口诀:披露日就是实施日,收市后发看次日;媒体采访首次算,误导陈述看期满

    🔥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🔥

    行为性质后果
    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扰乱市场不构成虚假陈述(非信息披露义务人)仍属违法行为,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
    💡 区别:虚假陈述是信息披露义务人(发行人/董监高)违反披露义务;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是非披露义务人(如媒体、网络大V等)散布谣言,性质不同但都要赔 😄

    代表人诉讼类型 🔥🔥🔥

    📋 普通代表人诉讼明示加入投资者必须主动登记才能成为原告
    🔥 特别代表人诉讼(集体诉讼)默认加入、明示退出投资者不退出就自动成为原告

    ⚠️ 退出规则 🔥

    事项规则
    退出时间公告期间届满后15日内
    ⚠️注意届满后(不是届满前)❗ 15日内
    ⏰ 退出后诉讼时效声明退出之次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🔥
    🧠 口诀:届满十五天内退,退出次日时效重新算

    诉讼时效(代表人诉讼) 🔥🔥

    投资者类型诉讼时效起算
    未向人民法院登记权利权利登记期间届满后重新计算 ✅
    登记权利后申请撤回撤回权利登记之次日重新计算 ✅
    🧠 口诀:没登记的等期满重新算,登记了又撤回的次日重新算

    因果关系 🔥🔥🔥

    推定信赖原则

    投资者只要买了虚假陈述所影响的证券,法律就推定其损失与虚假陈述有因果关系 —— 不用投资者自己证明"我是看了你的假报表才买的"

    被告可推翻的情形(举证责任在被告)🔥

    被告能证明以下情形之一,则不存在因果关系

    序号情形
    1虚假陈述未对市场产生影响
    2投资者在虚假陈述揭露前已卖出证券
    3投资者属于恶意投资、操纵证券价格的
    4损失由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造成
    🧠 口诀:买了就推定有因果,被告想推翻得举证:没影响/揭露前卖了/恶意投资/系统风险

    独立董事无过错认定 🔥🔥🔥

    独立董事能证明下列情形之一,法院应当认定其没有过错

    序号情形备注
    1🔥独立意见中对虚假陈述事项发表保留意见/反对意见/无法表示意见+说明具体理由审议时投赞成票的除外
    ⚠️ 保留意见、反对意见、无法表示意见都行,不要求必须是反对意见 🔥
    但如果在审议时投了赞成票 → 即使独立意见里说了也不行 ❌

    🔥 对比:一般董高 vs 独立董事

    对比项一般董高独立董事
    行政免责投票要求必须反对票保留/反对/无法表示都行 ✅
    民事免责投票要求未投赞成票(反对或弃权)独立意见保留/反对/无法表示
    关键限制审议投赞成票的除外
    🧠 口诀:独立董事宽松些,保留反对无法都行;但赞成了就别想免责

   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🔥🔥


    📌 退市制度


    tags: [经济法, 证券法律制度, 退市]

    chapter: 证券法律制度

    created: 2026-07-19


    主动退市、强制退市

    📊 退市类型汇总表 🔥🔥🔥

    退市类型退市整理期?冠"退市"标识?进股转系统?可重新上市?
    🏃 主动退市不进不一定✅(自己决定)
    🔴 欺诈发行重大违法退市应进入永久禁止
    🔴 其他重大违法退市应进入✅ 符合条件可
    📉 交易类强制退市 🔥不进应进入✅ 符合条件可
    💰 财务类强制退市应进入✅ 符合条件可
    📋 规范类强制退市应进入✅ 符合条件可

    🔥 特殊点速记

    特殊情形规则
    不进整理期的主动退市 + 交易类强制退市
    不能重新上市的欺诈发行重大违法退市(永久禁入)
    不一定要进股转的主动退市(可做其他安排)
    必须进股转的强制退市(所有类型)

    强制退市 🔥🔥

    四大类型

    类型含义
    🔴 重大违法类欺诈发行、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
    📉 交易类股价/交易量/股东人数等不达标
    💰 财务类净利润/营收/审计意见等不达标
    📋 规范类未按时披露/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等

    退市后安排 🔥🔥

    事项规则
    🏢 股转系统强制退市公司应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 ✅
    🔴欺诈发行重大违法退市不得申请重新上市 ❌❌(永久禁止回归)🔥
    🧠 口诀:强制退市进三板,欺诈发行永别A股

    退市整理期 🔥🔥

    退市类型进入退市整理期?冠以"退市"标识?
    🏃 主动退市不进入
    🔴 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进入
    💰 财务类强制退市进入
    📋 规范类强制退市进入
    📉 交易类强制退市 🔥不进入(特殊!)
    🧠 口诀:交易类强退不进入,主动退市不进入;其他强制退市都进整理期冠退市

    主动退市 🔥🔥

    🧠 口诀:全体三三过,中小也要三三过;董高五股排除掉,散户说了才算数

    退市后安排 🔥

    事项规则
    退市整理期直接不进入(不是"不一定"❌)
    股转系统不一定要进入,可选交易场所/其他安排 ✅
    ⚠️ 注意区分力度:
  • 退市整理期:肯定不进入
  • 股转系统:不一定要进,有其他选择 ✅
  • 内部决议程序

    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2/3 🔥🔥:

    表决层次要求
    ①全体股东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/3以上通过 ✅
    ②🔥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下列人员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/3以上通过:
    ▪️ 上市公司的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
    ▪️ 单独或合计持有5%以上股份的股东
    ⚠️ 这是双重2/3要求,不是单层2/3!考试常考漏了第二层 ❗
    🧠 口诀:全体三三过,中小也要三三过;董高五股排除掉,散户说了才算数

    📌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


    tags: [经济法, 证券法律制度, 重大资产重组]

    chapter: 证券法律制度

    created: 2026-07-19


    证券法律制度 — 第七单元

  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🔥🔥

    基本要求

    项目规则
    📋 审计报告最近一年及一期无保留意见;或有保留/否定/无法表示→经核查确认影响已消除交易可消除
    👔 董高合规 🔥现任董高不存在犯罪行为,或违法违规已终止满3年

    发行价格 🔥🔥

    事项规则
    价格底线≥ 市场参考价的80% 🔥
    市场参考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日/60日/120日交易均价三选一
    🧠 口诀:发股买资产,价格打八折;二六一百二,三选一参考

    锁定期(普通重组) 🔥🔥

    情形锁定期
    一般特定对象发行结束起12个月
    🔥 控股股东/实控人/关联人36个月
    🔥 取得实际控制权36个月
    🔥 资产持有不足12个月36个月
    🧠 口诀:一般一年,控股实控关联人三年;拿资产换股不够一年的也三年

    🔥🔥 借壳上市锁定期(特殊规定)

    对象锁定期
    🔥 控股股东/实控人/关联人
    +从他们手上接股份的人
    交易完成后36个月
    🔥 除收购人外的其他特定对象(以资产认购)发行结束起24个月

    🔥 私募投资基金特殊规定 🔥🔥

    一般规则: 私募投资基金适用借壳上市锁定期(24/36个月)

    #### 私募基金锁定期一览 🔥🔥

    情形条件锁定期
    例外1(不构成借壳)资产持有满48个月+不属于控股股东等6个月
    例外2(构成借壳)资产持有满48个月+不属于收购人及其关联人12个月
    一般规则(不构成借壳)12个月
    一般规则(构成借壳)24个月
    💡 规律: 私募基金持资产满48个月 → 无论是否构成借壳,锁定期都减半(12→6,24→12)
    🧠 口诀:私募持满四年,锁定期拦腰斩

    🔥 锁定期判断流程 🔥🔥

    这笔交易是借壳上市吗?
        │
        ├── ❌ 不是 → 普通重组锁定期
        │   ├── 一般对象 → 12个月
        │   └── 三种情形 → 36个月
        │       (控股股东/实控人/关联人
        │        取得控制权/资产不足12个月)
        │
        └── ✅ 是 → 借壳上市锁定期
            ├── 原控股股东等 → 36个月
            └── 其他特定对象 → 24个月

    🔥 普通重组 vs 借壳上市 锁定期对比

    比较项普通重组借壳上市
    一般特定对象12个月24个月 🔥
    控股股东/实控人类36个月36个月
    资产持有不足12个月36个月—(已包含在借壳中)
    💡 核心逻辑: 两个规则是互斥的,选一个用。借壳≈IPO,所以锁定期整体更长(一般对象从12→24个月)

    🔗 80%定价对比(必考)🔥🔥

    情形基准日选择折扣文件依据
    🎯 定向增发(融资)20日80%发行方案
    🔄 发股购买资产20/60/120日 三选一80%重组方案
    🧠 两个80%的区别:
  • 定增只能前20日均价×80%(没得选)
  • 发股买资产三选一(20/60/120日)×80%(更灵活)
  • 📌 共同点:都是80%,别记成90%或别的数!

    审计要求 🔥

    情形规则
    标准情形最近一年及一期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
    ⚠️ 保留/否定/无法表示意见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核查确认:
    ①所涉事项重大影响已消除
    将通过本次交易予以消除
    🧠 口诀:无保留最好,有问题需核查——影响已消或交易可消

    借壳上市(特殊重大资产重组) 🔥🔥🔥

    界定标准

    控制权变更 + 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 + 36个月内 → 达到以下任一标准:

    序号标准门槛
    1购买的资产总额 ≥ 原资产总额100% 🔥
    2购买资产产生的营业收入 ≥ 变更前营收100% 🔥
    3购买的资产净额 ≥ 原净资产100% 🔥
    4为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 ≥ 董事会决议前1个交易日股份100% 🔥
    5虽未达1-4项,但导致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实质重于形式
    🧠 口诀:控制变了36月内买资产,资产营收净额股份全翻倍,或者主业根本变

    🔥 普通重组 vs 借壳上市 标准对比

    对比项普通重组(≥50%)借壳上市(≥100%)
    控制权变更❌ 不要求必须 🔥
    资产总额50%100%
    营业收入50%+>5000万100%
    资产净额50%+>5000万100%
    发行股份占比100%
    主营业务变化✅ 有

    信息披露 🔥

    董事会决议公告前,出现以下情形 → 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公告有关计划、方案、进展、风险:

    触发情形公告内容
    📰 相关信息已在媒体传播①计划/方案/现状
    📈 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②相关进展 ③风险因素
    🧠 口诀:消息泄露或股价异动,马上公告说清楚

    公司决议程序 🔥🔥

    董事会决议

    事项规则
    一般要求董事会决议→提交股东会批准 ✅
    🔥构成关联交易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→再提交董事会审议
    🧠 口诀:董事决议上股东会,关联交易独董过半先点头

    股东会决议 🔥🔥

    事项规则
    通过比例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/3以上
    📊 投票披露 🔥董事、高管、≥5%股东外,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

    🔥 三层决议汇总

    层级表决要求
    ①独立董事(关联交易时)全体独董过半数同意
    ②董事会决议通过
    ③股东会出席股东2/3以上通过
    🧠 口诀:独董过半→董事决议→股东2/3;中小股东投票单独披露

    普通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🔥🔥

    满足下列任一标准即构成:

    序号标准
    1购买/出售资产总额 ≥ 最近一期总资产50%
    2资产产生的营业收入 ≥ 同期营收50% 超过5000万 🔥
    3资产净额 ≥ 净资产50% 超过5000万 🔥
    🧠 口诀:总产五成营收五成加五千万,净资产五成加五千万
    ⚠️ 注意:②③条的5000万是超过(>5000万),不是≥5000万 ❗

    📌 📊 对比记忆-发行条件总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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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apter: 证券法律制度

    created: 2026-07-19


    📊 盈利要求

    品种主板创业板/科创板
    🏛️ 配股3年盈利 ✅❌ 不要求
    🏛️ 增发3年盈利 + ROE≥6% 🔥❌ 不要求
    🎯 定向增发❌ 无硬性盈利要求❌ 无硬性盈利要求
    💰 优先股(公开)3年盈利 + 年均可分配利润≥1年股息同上
    💰 优先股(定向)股息率 ≤ 近2年平均ROE 🔥同上
    📄 可转债(公开)3年盈利 + ROE≥6% 🔥视板块
    📄 公司债券(公开)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 ≥ 1年利息同上

    📊 价格/数量/利率

    品种发行价/转股价数量限制利率/股息率
    🏛️ 配股≤ 配售前股本50%
    🏛️ 增发≥ 前20日 1日均价
    🎯 定向增发≥ 前20日均价的80% 🔥对象≤35名
    💰 优先股100元(票面金额)①≤普通股50% ②筹资≤净资产50%固定股息率 🔥
    📄 可转债(公开)≥前20日 ≥前1日均价,不得向上修正 🔥与主承销商协商
    📄 可转债(定向)≥前20日 ≥前1日均价,不得向下修正 🔥竞价确定

    📊 锁定期

    品种锁定期
    🎯 定向增发—控股/实控/战投18个月 🔥
    🎯 定向增发—一般对象6个月
    💰 优先股不设限售期
    📄 可转债(定向)转股后自可转债发行结束起18个月 🔥

    📊 承销方式

    品种承销要求
    🏛️ 配股只能代销 ❌ 不能包销
    🏛️ 增发/一般公开发行包销或代销均可 ✅
    🎯 定向增发(全部确定对象)自行销售
    🎯 定向增发(其他)券商代销
    📄 公司债券(公开/非公开)包销或代销均可 ✅

    📊 发行对象限制

    品种发行对象
    🏛️ 配股/增发/可转债(公开)不特定对象 ✅
    🎯 定向增发≤35名特定对象
    💰 优先股(公开)不特定+特定均可
    💰 优先股(非上市公众公司)仅限特定对象,且≤200人
    📄 公司债券(公开)达标→专业+普通;未达标→仅专业
    📄 公司债券(非公开)仅专业投资者,≤200人

    📌 📊 对比记忆-锁定期总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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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reated: 2026-07-19


    📊 一表看完

    场景对象锁定期
    🅰️ 普通重组(不构成借壳)✅ 一般特定对象12个月
    🔥 控股股东/实控人/关联人36个月
    🔥 取得实际控制权36个月
    🔥 资产持有不足12个月36个月
    🅱️ 借壳上市🔥 原控股股东/实控人/关联人+接盘人36个月
    ✅ 其他特定对象(以资产认购)24个月

    🏦 私募投资基金特殊规定

    场景条件锁定期比一般少了多少?
    普通重组(不构成借壳)资产持满≥48个月+非控股股东等6个月 🔥12→6(减半)
    借壳上市资产持满≥48个月+非收购人关联人12个月24→12(减半)

    🧠 逻辑总结

    一般锁定期: 普通12/36,借壳24/36
    私募基金优惠: 持满4年→锁定期拦腰斩(不管是不是借壳)
    核心逻辑: 资产拿得久=不是投机→锁短点;借壳上市比普通重组严→锁长点

    🔗 相关笔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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