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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入收入额应纳税所得额

个人所得税 — 收入、收入额、应纳税所得额

根据零散学习记录整理
最后更新:2026-06-29

一、三个概念

收入 → 收入额(减除费用后)→ 应纳税所得额(再扣专项扣除等)

二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的"收入额"

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 → 减除20%后的余额 = 收入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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稿酬额外优惠:收入额再减按70%计算
项目收入额计算公式
💼 劳务报酬收入 × (1 - 20%)
✍️ 稿酬收入 × (1 - 20%) × 70%
📄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× (1 - 20%)
这三个的"收入额"是汇算清缴时并入综合所得用的数字

三、预扣时的"减除费用"(800/20%)

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预扣

每次收入减除费用
4,000元固定减除 800元
> 4,000元减除 20%

财产租赁所得

每次收入减除费用
4,000元固定减除 800元
> 4,000元减除 20%

四、这两个20%是一回事吗?🔥

是同一回事!不是两次扣除,也不是加计扣除!

逻辑如下:

预扣时:
  收入 10,000元
  → 减除20%费用(10,000×20% = 2,000)
  → 预扣应纳税所得额 = 8,000元
  → 按预扣率预扣个税

汇算时:
  收入 10,000元
  → 收入额 = 10,000 × (1-20%) = 8,000元
  → 并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
🧠 就是说: 预扣时的减除20% 和 算"收入额"时的减除20%,是同一笔钱,只减一次,不是两次扣除

那800元呢?

收入 ≤ 4,000元时:
  预扣:减800元
  汇算时:还是按收入的80%算收入额(即3,200×80%=2,560)

注意:800元和20%二选一,不是两笔都扣!

五、财产租赁没有"收入额"概念

财产租赁所得是分类所得,不并入综合所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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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只有"减除费用"(800或20%),没有"收入额"这个概念

>

减除费用后直接就是应纳税所得额

六、总结对比

所得类型预扣减除汇算"收入额"
💼 劳务报酬≤4000扣800 / >4000扣20%收入×80% ✅ 同一回事
✍️ 稿酬≤4000扣800 / >4000扣20%收入×80%×70% ✅ 同一回事
📄 特许权使用费≤4000扣800 / >4000扣20%收入×80% ✅ 同一回事
🏠 财产租赁≤4000扣800 / >4000扣20%无(分类所得,直接算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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