税收优惠
企业所得税 — 税收优惠
根据零散学习记录整理
最后更新:2026-06-27
一、免税收入
农林牧渔项目所得
从事农、林、牧、渔业项目的所得 → ✅ 免征
基础研究资金收入
高等学校等接收企业、社会组织投入的基础研究资金 → ✅ 免税
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收入
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取得的部分收入 → ✅ 免税
二、减半征收 🔥
口诀:"花茶饮料箱,海内养殖王"
| 项目 | 类别 | 征收方式 |
| 🌸 花 | 花卉种植 | ⚠️ 减半 |
| 🍵 茶 | 茶饮料等饮料种植 | ⚠️ 减半 |
| 🥤 饮料 | 饮料作物 | ⚠️ 减半 |
| 🌿 香 | 香料作物种植 | ⚠️ 减半 |
| 🌊 海 | 海水养殖 | ⚠️ 减半 |
| 🌾 内 | 内陆养殖 | ⚠️ 减半 |
| 🐟 养殖 | 养殖业 | ⚠️ 减半 |
| 👑 王 | 其他减半项目 | ⚠️ 减半 |
技术转让所得
年度所得超过500万元的部分 → ⚠️ 减半征收
>
(500万元以内部分免税)
三、速记对比
| 征收方式 | 项目 | 口诀 |
| ✅ 免税 | 农林牧渔(基础项目)、基础研究资金、保险保障基金收入 | "农林牧渔免税" |
| ⚠️ 减半 | 花卉/茶/饮料/香料种植、海水/内陆养殖 | "花茶饮料箱,海内养殖王" |
| ⚠️ 减半 | 技术转让所得超500万部分 | "技术转让超500减半" |
四、三免三减半 🔥🔥
适用范围
| 类别 | 具体项目 |
| 🏗️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| 港口、码头、机场、铁路、公路、城市公共交通、电力、水利等 |
| 🌱 环境保护、节能节水项目 | 公共污水处理、公共垃圾处理、沼气综合开发利用、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 |
🧠 一句话: 环保项目 + 公共基础设施
时间规定
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→ 三免三减半
第1年 → 免税 ✅
第2年 → 免税 ✅
第3年 → 免税 ✅
第4年 → 减半 ⚠️
第5年 → 减半 ⚠️
第6年 → 减半 ⚠️
关键点
注意: 不是从"获利年度"起算,而是从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年度起算!
五、两免三减半 🔥
适用范围
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
| 地区 | 条件 |
| 🏔️ 西部地区 | 从事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》中列举的行业 |
时间规定
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→ 两免三减半
第1年 → 免税 ✅
第2年 → 免税 ✅
第3年 → 减半 ⚠️
第4年 → 减半 ⚠️
第5年 → 减半 ⚠️
对比记忆
| 优惠 | 适用范围 | 期限 |
| 🏗️ 三免三减半 | 公共基础设施 + 环保节能节水项目 | 3免 + 3减半 |
| 🏔️ 两免三减半 |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| 2免 + 3减半 |
六、减计收入 🔥
四条减计收入规则
| # | 项目 | 比例 | 说明 |
| ① |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 | 90% 计入收入 | 以《资源综合利用目录》内的资源为主要原材料 |
| ② | 铁路债券利息(2019~2027年发行) | 减半征收 | 企业投资者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|
| ③ | 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 | 90% 计入收入 | 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≤10万元 |
| ④ | 保险公司涉农保险业务 | 90% 计入收入 | 为种植业、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 |
小贴士:
①③④ → 按90% 计入收入(相当于减免10%)
② → 减半(50%计入收入)
小额贷款定义 🔥
农户小额贷款 = 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 ≤ 10万元
七、加计扣除 🔥🔥🔥
① 研发费用
| 情形 | 加计比例 | 说明 |
| 📄 未形成无形资产(计入当期损益) | 100% | 实际发生额 × 100%,即在税前扣除实际发生额基础上再加扣100% |
| 📦 形成无形资产 | 100% 税前摊销 | 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00%在税前摊销 |
② 集成电路企业 & 工业母机企业 🔥
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→ 120%
| 情形 | 加计比例 |
| 未形成无形资产 | 实际发生额 × 120% 加计扣除 |
| 形成无形资产 | 按无形资产成本的 220% 税前摊销 |
③ 安置残疾人员工资
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→ 100% 加计扣除
④ 基础研究资金
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用于基础研究的 → 100% 加计扣除
⑤ 研发费用其他相关费用 🔥🔥
研发费用中,除了人员人工费用、直接投入费用、折旧费用、无形资产摊销、设计试验费等5项之外,还有其他相关费用
其他相关费用包括:
职工福利费 ⚠️
差旅费
会议费等
🧠 注意区分: 职工福利费属于其他相关费用,不是放在人员人工费用里!
10% 限额
其他相关费用总额 → 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 10%
限额 = (人员人工 + 直接投入 + 折旧 + 摊销 + 设计试验费) × 10% / (1 - 10%)
⑥ 政府补助与研发费用 🔥
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:
会计处理时采用直接冲减研发费用
且税务处理时没有确认为收入的
>
→ 应按冲减后的余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
🧠 理解: 如果政府补助冲减了研发费用,又没有确认为应税收入,那加计扣除的基数也要跟着减,不能两边占便宜
⑦ 研发形成特殊收入 🔥
企业在研发过程中形成的残次品、下脚料、试制品等特殊收入
>
→ 应当在计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先冲减掉这些特殊收入,再计算加计扣除金额
🧠 理解: 卖废品赚的钱要从研发费用里扣掉,不能既扣除研发费又拿废品收入
⑧ 委托研发 🔥🔥
#### 核心规则
受托方 → ❌ 绝对不可以加计扣除
>
委托方 → ✅ 由委托方加计扣除
#### 委托境内单位/个人研发
| 项目 | 处理方式 |
| 📄 研发费用基数 | ✅ 可全额税前扣除 |
| 🔄 加计扣除 | 按实际发生额的 80% 计算加计扣除 |
委托境内研发:
研发费用总额 = 100万(实际支付给受托方)
正常扣除 = 100万 ✅
加计扣除基数 = 100万 × 80% = 80万
加计扣除 = 80万 × 100% = 80万
合计税前扣除 = 180万
🧠 为什么只有80%? 因为受托方自己也有成本,委托方不能把全部支出都拿来加计扣除,要打个八折
#### 委托境外单位研发 🔥🔥
❌ 不可以委托境外个人研发
>
✅ 可以委托境外单位研发
| 项目 | 处理方式 |
| 📄 研发费用基数 | ✅ 可全额税前扣除 |
| 🔄 加计扣除基数 | 孰低原则:实际发生额×80% vs 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×2/3 |
委托境外研发加计扣除基数 = min(
实际发生额 × 80%,
境内符合条件研发费用 × 2/3
)
举例:
实际支付境外研发费:100万
境内符合条件研发费:120万
孰低计算:
实际×80% = 100万×80% = 80万
境内×2/3 = 120万×2/3 = 80万
→ 加计扣除基数 = min(80万, 80万) = 80万
🧠 比境内多一个限制: 境外委托还要受境内研发费2/3的上限约束!
速记
| 项目 | 加计比例 |
| 🔬 一般企业研发费用 | 100% |
| 💻 集成电路/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 | 120% 🔥 |
| ♿ 安置残疾人员工资 | 100% |
| 🧪 基础研究资金 | 100% |
八、创业投资抵扣 🔥
适用条件
| 条件 | 要求 |
| 🏢 投资方 | 创业投资企业 |
| 🏪 被投资方 | ① 初创科技型企业 或 ② 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|
| 📆 持股期限 | 满 2年(24个月) |
| 💰 投资方式 | 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 |
抵扣规则
可按投资额的70%,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
应纳税所得额抵扣顺序:
① 先用投资额 70% 抵扣所得额
② 不足抵扣的,可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抵扣
举例
创业投资企业投资 100 万于初创科技企业
持股满 2 年后:
→ 可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= 100万 × 70% = 70万
九、减按低税率 🔥
| 企业类型 | 优惠税率 | 条件/期限 |
| 🔬 高新技术企业 | 15% |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|
| 💻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| 15% |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|
| 🏔️ 西部地区鼓励类企业 | 15% | 至2030年12月31日 |
| 🌍 从事污染防治的企业 | 15% | 符合条件的污染防治企业(新增✅) |
| 🌱 重点集成电路企业 | 10% |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 |
小型微利企业(实际税负5%)🔥🔥
减按 25%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,按 20%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
认定标准 — "335" 🔥
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:
| 条件 | 标准 | 口诀 |
| 💰 应纳税所得额 | ≤ 300万 | 3 |
| 👥 从业人数 | ≤ 300人 | 3 |
| 🏛️ 资产总额 | ≤ 5,000万 | 5 |
🧠 口诀: "335" — 300万所得、300人、5000万资产
实际税负 = 25% × 20% = 5%
↑ ↑
减按计算 优惠税率
对比速记
| 税率 | 适用企业 |
| 15% | 高新、技术先进型服务、西部鼓励类、海南自贸港 |
| 10% | 重点集成电路企业 |
| 20% | 小型微利企业(实际税负率更低) |
🧠 口诀: "高新西部15%,集成电路10%,微利20%"
十二、海南自由贸易港所得税优惠 🔥🔥🔥
本年新增!高频考点!
适用条件
| 条件 | 要求 |
| 📍 注册地 | 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 |
| 🏢 运营地 | 实际运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 |
优惠政策
✅ 减按 15%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
对比
| 类型 | 税率 |
| 🏖️ 海南自贸港企业 | 15% |
| 🔬 高新技术企业 | 15% |
| 🏔️ 西部地区鼓励类 | 15% |
🧠 记住: 海南自贸港15% + 注册且运营在实际所在地
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税 🔥
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以下三类企业:
| 产业 | 税务处理 |
| 🏖️ 旅游业 | ✅ 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 → 免征企业所得税 |
| 💻 现代服务业 | ✅ 同上 |
| 🔬 高新技术产业 | ✅ 同上 |
🧠 条件: 企业设在海南自贸港 + 属于上述三类产业 + 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 → 免税
资产一次性扣除 🔥
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,新购置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:
| 单位价值 | 处理方式 |
| ≤ 500万元 | ✅ 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|
🧠 注意: 超过500万元的,可以加速折旧/摊销,但不是一次性扣除
十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🔥🔥
研发费用比例(近3个会计年度)
|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 | 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 |
| 🏪 ≤ 5,000万 | ≥ 5% |
| 🏢 5,000万 ~ 2亿 | ≥ 4% |
| 🏭 ≥ 2亿 | ≥ 3% |
境内研发费用比例
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的比例 → 不低于60%
其他条件(概述)
| 条件 | 要求 |
| 📄 核心知识产权 | 对企业主要产品/服务起核心支持作用 |
| 📊 高新收入占比 | 高新收入占企业总收入 ≥ 60% |
| 👥 科技人员占比 | 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 ≥ 10% |
速记口诀
"5000万以下5%,5000万到2亿4%,2亿以上3%,境内费用60%不过线"
十一、税额抵免 🔥
① 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
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、节能节水、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
>
→ 按投资额的 10% 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
| 条件 | 要求 |
| 📋 设备类型 | 环境保护、节能节水、安全生产专用设备 |
| 💰 抵免比例 | 投资额的 10% |
| ⏳ 结转 | 当年不足抵免的,可结转以后 5个纳税年度抵免 |
② 数字化、智能化改造投入抵免 🔥
2024.1.1 ~ 2027.12.31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、智能化改造投入
| 条件 | 要求 |
| 💰 可抵免部分 | 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的 50% 的部分 |
| 📊 抵免比例 | 可按 10% 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 |
对比记忆
| 类型 | 比例 | 限制条件 | 有效期 |
| 🏭 购置专用设备 | 10% | 环保/节能/安全设备 | 无截止日期 |
| 🔧 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| 10% | ≤原计税基础50%的部分 | 2024~2027年 |
🔗 相关笔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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