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习记录整理
最后更新:2026-07-11
| 类型 | 行为 | 相对人主观要求 |
|---|---|---|
| 无偿型 | 放弃债权/无偿转让/恶意延长履行期限 | ❌ 不需要知情 |
| 不合理价格型 | 明显低价转让 或 明显高价受让 | ✅ 须知道或应知 |
| 情形 | 标准 |
|---|---|
| 转让价格低于市场价 | < 70% |
| 受让价格高于市场价 | > 130%(即高于30%) |
⚠️ 债务人与相对人存在亲属/关联关系的 → 不受70%/30%限制!
🧠 "低七成高百三算不合理,亲属关联不受限。"
| 要点 | 内容 |
|---|---|
| 名义 | 债权人以自己名义 |
| 形式 | 诉讼 |
| 被告 | 债务人 + 相对人(共同被告) |
| 费用 | 由债务人负担 |
| 优先受偿 | ❌ 无优先受偿权 |
🧠 "自己诉讼告两方,费用债务出,结果不优先。"
| 起算 | 期限 | 性质 |
|---|---|---|
| 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 | 1年 | — |
| 行为发生之日 | 5年 | 除斥期间(不适用中止/中断/延长) |
🧠 "自己名义诉讼撤,知道一年发生五年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