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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纪合同

经济法 — 行纪合同

根据学习记录整理
最后更新:2026-07-16

一、超额利益归属 🔥

情形利益归属
高于指定价卖 / 低于指定价买委托人
(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)
🧠 "行纪人超额买卖,多赚的钱归委托人。"

二、行纪人的直接责任 🔥

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→ 行纪人直接享有权利、承担义务

情形责任
第三人不履行致委托人损害行纪人赔偿(另有约定除外)
🧠 "行纪人自己签合同自己扛,第三人违约行纪人赔。"

三、行纪人的介入权 🔥

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 → 行纪人可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(委托人反对除外)。

即使行纪人自己交易,仍可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
🧠 "行纪人自己买卖也收钱。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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