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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物权变动

经济法 — 不动产物权变动

根据学习记录整理
最后更新:2026-07-10

一、一般规则:登记生效

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生效要件。


二、登记生效的具体情形

物权设立时间
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时设立
居住权登记时设立
抵押权(不动产)登记时设立
🧠 "建居抵——登记才生效。"

三、合同效力 vs 物权效力 🔥

设立、变更、转让、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 → 自合同成立时生效

⚠️ 未办理物权登记 不影响合同效力!合同还是有效的,只是物权没成立。
🧠 "合同成立就生效,登记管物权不管合同。"

四、登记对抗 🔥

以下物权合同生效时即设立,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:

物权设立时间登记效力
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对抗
地役权合同生效时对抗
🧠 "承包和地役,合同生效就设立;不登记不能抗善意。"

五、变更登记 vs 转移登记 ⚠️

变更登记:不涉及权利转移,仅登记事项变化:

情形
权利人姓名/名称变更
不动产坐落地址变更
地役权利用目的/方法变更
共有性质发生变更
涉及权利转移的是转移登记,不是变更登记。

转移登记

情形
不同主体间权利转移
共有人增加或减少
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
主债权转移引起抵押权转移
🧠 "改名改址改用途叫变更,换人转权叫转移。"

六、注销登记

不动产被依法没收、征收或收回注销登记(不是转移登记)。

🧠 "没收征收和收回,注销不是转移。"

七、异议登记 🔥

规则内容
申请条件登记权利人不同意更正,利害关系人可申请
失效时间申请之日起 15日内不起诉 → 失效
损害赔偿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损害 → 权利人可向申请人索赔
🧠 "登记人不同意改,利害人可异议;15天不起诉就失效,搞错了要赔钱。"

八、预告登记 🔥

预告登记后,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 → 不发生物权效力

预告登记失效:

情形
债权消灭
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 90日内未申请登记

可申请预告登记的情形

序号情形
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
不动产买卖、抵押
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
🧠 "预购、买卖抵押、预购抵押——都能预告。"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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