📂 返回

按份共有优先购买权

经济法 — 按份共有优先购买权

根据学习记录整理
最后更新:2026-07-10

一、行使期间 🔥

情形行使期间
通知载明行使期间以载明期间为准
通知未载明或 < 15日15日(自通知送达)
未通知,共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知道之日起 15日
未通知,且无法确定知道时间权属转移之日起 6个月

二、口诀

🧠 "通知有期按通知,无或短于十五天;没通知知道起十五,不知最长六个月。"

🔗 相关笔记

  • 动产物权变动
  • _索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