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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6-07-08
| 组成部分 | 说明 |
|---|---|
| 地价 | 必须包含,不管会计上如何核算 |
| 不可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 | 必须包含 |
⚠️ 无论会计上是否单独核算,房产税计税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和不可移动附属设施。
容积率 < 0.5 → 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。
计算方法:
地价单价(元/㎡) = 购买土地使用权总价 ÷ 土地总面积
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= 地价单价 × 房产建筑面积 × 2
⚠️ 不是直接用土地购买金额! 先折算每平米地价,再按2倍建筑面积算。
🧠 "容积率低过半,地价按两层算——折成单平米,乘二建面得。"
地下建筑不同于地上,计税原值按原价打折确认:
| 用途 | 应税原值 |
|---|---|
| 工业用途 | 原价 × 50%~60% |
| 商业及其他用途 | 原价 × 70%~80% |
地下建筑需将原价按比例折算为应税原值,与地上直接按原值不同。
| 情形 | 纳税人 | 计税方式 |
|---|---|---|
| 免租期(出租但免租金) | 产权所有人 | 从价 |
| 无租使用(白用不给钱) | 使用人代缴 | 从价 |
⚠️ 不是同一概念!免租期→所有人缴,无租使用→使用人缴。
🧠 "免租所有人缴,无租使用人代。"
融资租赁 → 由承租人按房产余值缴纳(从价计征)。
纳税义务发生时间:
| 情形 | 起始时间 |
|---|---|
| 合同有约定开始日 | 约定开始日次月起 |
| 合同未约定 | 合同签订次月起 |
🧠 "有约约次月,无约签次月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