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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价计征计税依据

房产税 — 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

根据学习记录整理
最后更新:2026-07-08

一、房产原值的构成 🔥

组成部分说明
地价必须包含,不管会计上如何核算
不可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必须包含
⚠️ 无论会计上是否单独核算,房产税计税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和不可移动附属设施。

二、宗地容积率低于0.5 🔥

容积率 < 0.5 → 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。

计算方法:

地价单价(元/㎡) = 购买土地使用权总价 ÷ 土地总面积
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= 地价单价 × 房产建筑面积 × 2
⚠️ 不是直接用土地购买金额! 先折算每平米地价,再按2倍建筑面积算。
🧠 "容积率低过半,地价按两层算——折成单平米,乘二建面得。"

三、地下建筑物 🔥

地下建筑不同于地上,计税原值按原价打折确认:

用途应税原值
工业用途原价 × 50%~60%
商业及其他用途原价 × 70%~80%
地下建筑需将原价按比例折算为应税原值,与地上直接按原值不同。

四、免租期 vs 无租使用 🔥

情形纳税人计税方式
免租期(出租但免租金)产权所有人从价
无租使用(白用不给钱)使用人代缴从价
⚠️ 不是同一概念!免租期→所有人缴,无租使用→使用人缴。
🧠 "免租所有人缴,无租使用人代。"

融资租赁

融资租赁 → 由承租人按房产余值缴纳(从价计征)。

纳税义务发生时间:

情形起始时间
合同有约定开始日约定开始日次月
合同未约定合同签订次月
🧠 "有约约次月,无约签次月。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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