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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规则

耕地占用税 — 基本规则

根据学习记录整理
最后更新:2026-07-08

一、征收方式 🔥

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
征收方式按年计算,分期缴纳一次性征收
🧠 "土税年年缴,耕占一次清。"

二、纳税人确定

情形纳税人
审批文件标明建设用地人标明的建设用地人
审批文件未标明用地申请人
未经批准占用实际用地人

三、税率调整 🔥

情形调整方向
占用基本农田加按 150%⬆️ 加重
人均耕地 < 0.5亩 地区可提高 ≤ 50%⬆️ 加重
占用农用地可降低 ≤ 50%⬇️ 优惠
🧠 "基本农田加一半,低人均提不超半,农用地降不超半。"

四、税收优惠

免征总览 🔥

"1个强有力 + 4个老弱病残"
类别免税主体记忆
💪军事设施强有力
👴学校老(教育)
🏥医疗机构
社会福利机构弱/残
👶幼儿园

个人免征

农村居民新建自用住宅(烈士遗属/因公牺牲军人遗属/残疾军人/低保户)。

⚠️ 注意

学校、医疗机构内的经营场所和职工住房 → ❌ 不免。

🧠 以上都是免征,其余全是减征。

五、减征规则 🔥

减按 2元/㎡

项目备注
铁路线路公用减,专用不减免
公路线路公用减(国道省道等),专用公路城区机动车道不减免
飞机场跑道、停机坪军用→免征;民用→减征
港口航道
水利工程农田水利→免征;一般水利→减征
🧠 "铁公机港水,减按两元每平;军用机场免,农田水利用免。"

六、农村住宅

情形优惠
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减半征收
经批准搬迁,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🔓 免征

七、改变用途补税 🔥

免征或减征后改变用途,不再符合条件的 → 自改变之日起 30日内申报补缴。

🧠 "标准内减半,搬迁不超免;改用途三十日内补。"

八、申报缴纳

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 30日内申报缴纳。

临时占用退还

临时占用耕地,期满之日起 1年内依法复垦 → 全额退还已缴税款。

🧠 "临占复垦一年内,已缴税款全额退。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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