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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权合同生效要件汇总

经济法 — 物权/合同生效要件汇总

根据学习记录整理
最后更新:2026-07-11

一、登记生效(不登记=物权不成立)

物权
建设用地使用权
居住权
不动产抵押权

二、交付生效

类型细则
普通动产所有权交付即生效
特殊动产所有权(船/飞机/车)交付生效 + 登记对抗
质权交付(或登记)生效
实践合同交付时成立(定金/自然人借款/保管/代物清偿)

三、合同生效即设立 + 登记对抗

物权
动产抵押权
土地承包经营权
地役权

四、诺成合同(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)

合同
保证合同
抵押合同
质押合同
赠与合同
金融机构贷款的借款合同
委托合同
承揽合同

五、口诀

🧠 "建居抵登记生效,动产交付生效;承地役合同生效,诺成同意就成立。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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