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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普通合伙企业

经济法 —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

根据学习记录整理
最后更新:2026-07-16

一、与普通合伙的核心区别 🔥

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
责任全部无限连带有过错的无限,无过错的以份额为限

二、债务承担 🔥

对外 🔥

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:

主体责任
有过错的合伙人无限责任/无限连带
其他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为限

对内

合伙企业对外清偿后 → 有过错合伙人按协议赔偿企业损失。

🧠 "特殊合伙有过错无限,没过错以份额为限。"

三、职业风险防范

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→ 应建立职业风险基金、办理职业责任保险

🧠 "特殊普通合伙要有风险基金和责任险。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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