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📘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— 知识框架
大框架分类,知识碎片归位
一、合同总论
1. 订立
要约与承诺 — 撤回vs撤销,迟到vs延迟
格式条款 — 格式不如非格式,歧义不利于提供方
2. 效力与类型
缔约过失vs违约责任 — 缔约赔信赖,违约赔期待
诺成合同vs实践合同 — 诺成同意即成,实践必须交付
技术进出口合同 — 许可证颁发之日生效
3. 履行
约定不明的处理 — 补协议→看条款→找习惯→法定兜底
涉及第三人的合同 — 三种情形对比(向三、三直请、由三履行)
第三人单方代为履行 — 须有合法利益,陌生人/同事/同学不算
抗辩权 — 同双务,同时双方/先履后/不安先
4. 解除
合同解除 — 主合同解除担保不跑;未通知直诉→送达时解
5. 违约责任
违约损害赔偿 — 赔实际+期待不超预见;减损规则;违侵竞合二选一
持续履行合同可得利益 — 合理找下家期限,不全赔剩余期
违约金调整 — 低于加过分高才减;迟延罚完还得干;与定金二选一+20%上限
不可抗力 — 不可抗力免责,但先违约后不可抗力不免
6. 债权转让
债权转让限制 — 出版委托有人身性;转让通知不撤;多转不知不退
金钱债权转让约定 — 约了不能转也挡不住第三人
二、债权保全
债权人代位权 — 以自己名义诉相对人;到期债权为限;突破相对性
债权人撤销权 — 无偿+低价;低70%高130%;知道1年发生5年
三、合同的担保
一般保证先诉抗辩权 — 下落不明/破产/不足/书面弃→不得先诉抗
保证期间 — 不能早于/同于主债期,没约6个月;诉讼时效起算
债权转让与保证 — 约禁转让未经书面同意不担责
定金 — 不可抗力不适用罚则;实践合同
四、债务消灭
不得抵消的债务 — 劳务不作为不抵;对方必到期;通知到达生效不追溯
提存 — 孳息归债主,5年不领充公
代物清偿vs以物抵债 — 代物=实践交付成,以物抵债=诺成签就成
以物抵债的履行 — 未履行新旧都能告
五、买卖合同
买卖合同风险转移 — 在途货合同成立时风险归买家
试用买卖 — 沉默/付部分款/处置=购买
凭样品买卖 — 必须封样可说明质量
商品房买卖合同 — 无预售证无效,起诉前补证有效
六、租赁合同
租赁合同 — 最长20年;超半年必须书面;优先购买15日;拍卖5日前通知
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情形 — 无证/临时/超期无效;一审辩论前补;备案≠生效
租赁与抵押权 — 先租后抵不受影响(背诵)
买卖不破租赁 — 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(背诵)
转租 — 次承租人搞坏二房东先赔
七、融资租赁合同
融资租赁合同 — 必须书面;承租人扛维修+风险;欠2期/15%可解约
八、建设工程合同
建设工程合同 — 主体不得分包;竣工日期三情形;擅自用质量不免地基主体
分包 — 分包人连带发包人;四大突破口汇总
九、借款合同
借款合同 — 自然人实践银行诺成;利息没约没息;不超4倍LPR
十、其他典型合同
承揽合同 — 定作人完成前可随时解除
委托合同 — 双方随时解除;无偿赔直接有偿赔全部
赠与合同 — 赠与人1年继承人6个月
货运合同 — 不可抗力货灭承运不赔托运不付
行纪合同 — 超额归委托人;行纪人自己买卖也收钱
物业服务合同 — 必须书面;双三分二参会过半通过;60日通知解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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